扩大范围 四川新增17个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
为更好更精准帮助困难企业纾困,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,近日,四川省人社厅会同省发改委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出台了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,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。
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
在落实餐饮、零售、旅游、民航、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,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、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,进一步将农副食品加工业、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纳入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,使缓缴行业达到了22个。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,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。
对餐饮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。对17个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,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,工伤、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。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。
失业保险稳岗力度进一步加大
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%提至50%,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%最高提至90%。全面推行稳岗返还 “免申即享”经办新模式,通过大数据比对,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资金。
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,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;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在保障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、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的前提下,可根据当地受疫情影响程度以及基金结余情况,对餐饮、零售、旅游、民航、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。
企业申请缓缴流程进一步简化
缓缴社会保险费坚持自愿原则,企业符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、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或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等条件的,自愿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。已按5个特困行业申请缓缴的企业,缓缴期限按本通知自动延长,无需再次申请。
大力推行“网上办”等不见面服务方式,简化办事流程,方便企业办理,切实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。
职工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
缓缴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,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,影响职工个人权益。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款;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,应从2023年1月起开始补缴,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,期间免收滞纳金。
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
行业名单
农副食品加工业
纺织业
纺织服装、服饰业
造纸和纸制品业
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
医药制造业
化学纤维制造业
橡胶和塑料制品业
通用设备制造业
汽车制造业
铁路、船舶、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
仪器仪表制造业
社会工作
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
文化艺术业
体育
娱乐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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